北京商报讯(记者 郝彦)12月23日,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,经查,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苏宁基金")存在以下情形:公司在销售个别产品过程中,未能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,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;公司允许个别人员在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,即开展基金销售活动。江苏证监局指出,上述情形不符合规定,决定对苏宁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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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风
北京商报讯(记者 郝彦)12月23日,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,经查,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苏宁基金")存在以下情形:公司在销售个别产品过程中,未能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,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;公司允许个别人员在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,即开展基金销售活动。江苏证监局指出,上述情形不符合规定,决定对苏宁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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